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顺利开展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广西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复试专家组。
二、复试时间
(一)亚非语言文学专业: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08:00-12:00
(二)越南语笔译、越南语口译: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13:00-18:00
(三)泰语笔译、泰语口译: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08:00-18:00
三、复试方式
(一)复试形式
本着将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复试。
考生通过“双机位”实现远程面试和环境监控,复试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考核,考生顺序、复试成员分组、试题等随机抽取,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平台
网络复试平台采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主选平台)进行,备用系统拟选用钉钉会议平台。
网络复试平台的功能和说明后期将及时公布,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
四、复试准备工作
按照《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操作指南》做好设备和环境准备。
(一)复试设备准备
考生需要按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应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网络视频设备,建议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1部手机组合,选择独立安静且网络良好的复试地点。电脑用于正面视频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手机用于背面视频全场面监控,用于视频监控的设备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米左右。复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像,不得将考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复试违规或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
(二)复试环境和其他要求
应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居家或者宿舍)准备复试。严禁选择在培训机构、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考生如确实存在困难,应在复试前及时向报考学院反映,沟通解决办法。
(三)设备调试
考生复试前在学院指导下提前完成设备调试,提前熟悉系统各项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请考生提前了解面试软件和熟悉系统操作,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我院拟定于2022年3月24日下午进行系统测试,考生可参加测试以提前熟悉系统各项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四)承诺书签订。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系统测试。考试当天按学院提示完成系统测试与身份核验,进入候考区域。
(六)复试考核。考生进入考场,按照规定流程完成考核。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测试等。
(一)综合面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专业型硕士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注重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品德,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社会适应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礼仪和人文素养等。
综合面试远程网络面试方式进行,分为随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抽题作答环节由考生抽选题目,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
各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独立给出得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外语听说测试(仅亚非语言文学专业考生参加)
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实际听说的应用能力,在综合面试时由外语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对考生直接进行考核。
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在复试时,学院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导师与考生通过问答的形式进行考核,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核。
(四)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由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院联合组织,采取网络测试方式,测试时长约为20分钟,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供复试参考使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测试,否则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
六、复试工作程序
1.考生在综合面试正式开始前45分钟登陆复试平台,完成实人认证;考前30分钟确认准考信息,按要求候场。
2.各考官应在综合面试正式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考场进行准备工作,主考官应在开考前召开简短的考官小组会议,明确各考官分工。
3.在面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由学院复试监督小组组长、副院长及考试系统技术秘书一起将综合面试试题上传系统。
4.正式面试时,由系统随机抽取试题给考试。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当天考生操作流程
时间节点 | 具体要求 |
考前45分钟 | 登陆复试平台,完成实人认证,查阅系统须知及考试信息,按照要求与秘书共同进行环境检查。 |
考前30分钟 | 确认准考信息,按要求候场。 |
轮到本人前15分钟 | 调试话筒、摄像头等设备,确保使用正常,保证手机、笔记本电量充足。 |
轮到本人前10分钟 | 根据复试小组秘书要求做好准备,清空复试环境内与复试有关的书籍、物品、人员,不可随意离开;保持视频的连接状态,等待进入面试环节。 |
复试开始 | 接受面试邀请,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复试专家要求完成复试。 |
复试结束 | 退出复试考场,完成复试。 |
亚非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程序:
(1)个人自述:考试秘书邀请考生进入考场,主考官请考生用所学对象国语言自述个人经历,同时宣布时间不超过3分钟。
(2)抽取试题:系统随机抽取5道问答题。
(3)回答试题:主考官宣布答题时间,考生回答。考生回答时,考官可采取导入的方法逐步深入地向考生提问。
(4)临时提问:考生答完规定试题后尚有时间,主考官可请评委临时提问。
(5)外语口语测试:考官对考生的英语听说的应用能力进行测试。
(6)思想政治考核:由学院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7)记录员填写《综合面试记录表》,考场面试结束后统一由主考官或者主考官委任考官填写该表“复试小组评语”一栏,主考官审核后签字。
(8)考生退场:主考官宣布考生退场,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已面试结束的考生不要将面试内容告知等候面试的考生,考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入场。
(9)考官打分:考生答题完毕后,每位考官根据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按《面试评分表二》的内容现场独立评分;外语口语测试考官填写《听说能力测试评分表》。
(10)计分审核:计分员从考官手中收回评分表,计分员负责核计后填写《面试成绩总表》。将考官评出的面试得分相加平均,即为考生的《面试评分表二》平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考生面试成绩由核分员、监督员审核并签字。
(11)公布得分:为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在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当天,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12)各考场结束面试后,考官及各考务人员(包括监督员)将相关材料(包括草稿纸及考务用笔)收集放入文件袋,交学院保管。
翻译硕士研究生(泰语、越南语)复试综合面试程序:
(1)个人自述:考试秘书邀请考生进入考场,主考官请考生使用泰语或越南语自述个人经历,同时宣布时间不超过2-3分钟。
(2)口译测试:系统为考生随机抽取1套试题(包括外译汉和汉译外2道题)进行视译。考生抽取题目后2分钟开始答题,总答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回答问题:系统为考生随机抽取3道问答题,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考生使用中文回答。考生回答时,考官可采取导入的方法逐步深入地向考生提问。
(4)临时提问:考生答完规定试题后尚有时间,主考官可请考官临时提问。
(5)思想政治考核:由学院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6)记录员填写《综合面试记录表》,考场面试结束后统一由主考官或者主考官委任考官填写该表“复试小组评语”一栏,主考官审核后签字。
(7)考生退场:主考官宣布考生退场,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已面试结束的考生不要将面试内容告知等候面试的考生,考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入场。
(8)考官打分:考生答题完毕后,每位考官根据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按《面试评分表二》的内容现场独立评分。
(9)计分审核:计分员从考官手中收回评分表,计分员负责核计后填写《面试成绩总表》。将考官评出的面试得分相加平均,即为考生的《面试评分表二》平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考生面试成绩由核分员、监督员审核并签字。
(10)公布得分:为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在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当天,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11)各考场结束面试后,考官及各考务人员(包括监督员)将相关材料(包括草稿纸及考务用笔)收集放入文件袋,交学院保管。
七、成绩构成
(一)复试成绩的计算
亚非语言文学专业: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8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20%
翻译硕士: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二)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复试录取
(一)录取程序
1.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按照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学院拟录取人数应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给本学院总招生计划指标数内,不得超指标。考虑到会有部分生源流失,每学科按照招生规模100%的数量确定候补拟录取考生。
2. 拟录取通知
经复试合格并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应尽快按规定时间确认同意拟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3.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后学院及时上报拟录取人员名单,并由学校将在录取完成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4.拟录取名单审核
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二)录取规则
1.相同学科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考生,分别在各自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
(2) 包含双少生在内的所有非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
2.依次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2)同为少数民族的或汉族的,复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 复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素质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所有考生只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录取。
4.录取时,应参考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获奖情况、体育、艺术特长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1)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2)近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公开学术刊物正刊上发表过报考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近5年以来获得过专业比赛获奖、奖学金获奖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三) 不录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任何一项(包括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理论、加试科目、复试成绩)成绩未达60分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
5.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
6.未经公示的。
(四) 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1.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新生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
1.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
2.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年。保留期满后,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回。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
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向相关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
九、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享受初试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面试监督及违纪处理
(一)面试工作应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和巡视员的监督;还应接受新闻媒介和社会的监督。
(二)学院复试监督组可组织部分复试考生作为观察员参与本学院复试监督工作。遴选复试考生为观察员应在复试考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进行,且不影响其正常复试。
(三)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漏试题和其他面试资料。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面试考官必须遵照有关回避规定,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面试工作。
(五)考生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报区招生考试院处理。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请参考《广西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