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与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等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二)复试工作人员组成
复试工作设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2人精通英语)、纪检监察小组、复试秘书、防疫工作小组、远程系统技术支持小组。
(三)复试时间和方式
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21日-4月10日期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3月底-4月30日期间。
主要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和异地现场复试两种方式,具体复试方式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四)复试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既注重考试成绩,也注重一贯表现。复试坚持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前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时进行核验。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
(2)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从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
(3)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加盖公章);
(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四、六级成绩单或相关证书);
(5)个人简历;
(6)其他材料:获奖证书、学术论文、专利、参与科研工作等材料;
(7)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若办理过程困难,可延迟至入学前提供),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原件在复试时用于核验,复印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指定邮箱(cabr1707@163.com)。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复试及录取资格。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2年学术学位类A类考生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分数要求;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2年学术学位类A类考生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分数要求,且符合我院调剂政策。
(二)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我院将根据研究方向和调剂情况,拟采取分批复试的形式。
复试名单确定后,我院将通过官网(www.cabr.com.cn,人力资源--研究生培养--招生信息栏目)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软件安装与软硬件测试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
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另一台设备从考生背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第一台设备的全部屏幕出现在视频画面中。
为避免来电及手机闹钟干扰复试,强烈建议正面拍摄设备使用电脑,其余设备设置静音模式。建议两路信号采用不同的网络,例如一路用Wi-Fi,一路用4G/5G移动通信。如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请根据安排的候场时间和复试时间总长度,提前购买充足流量包并保障移动设备电量充足。请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有必要时提前备好手机支架等必要设备。
复试软件拟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请提前下载软件并熟悉软件使用方法。软件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
(四)诚信承诺书签署
复试前,我院组织考生签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22年网络远程考核考生诚信承诺书》,并以网络远程方式宣读承诺书,承诺诚信应试,我院将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存档。如考生不同意签订承诺书,则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复试。组织复试专家组签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复试小组成员诚信承诺书》。复试前,由复试秘书宣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22年研招复试规则》。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具体内容根据各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确定。
1、笔试部分(总计满分30分)
笔试以开卷、撰写学术报告或专业问答的方式进行,着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等。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笔试办法。
2、面试部分(总计满分70分)
(1)综合素质:满分50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院也将通过“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b、专业素养与科研创新潜质;
c、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d、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考试方式如英语对话、口语翻译、英文朗读等。
各招生专业基于上述复试内容及要求,可根据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办法。
(六)录取有关规定
复试结束后,我院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出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均为50%),按研究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通过复试的考生,按要求在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结果,体检合格方予确定拟录取。拟录取名单通过我院官网(www.cabr.com.cn,人力资源--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将对部分考生再次复试。
(七)其他说明
1、考生如有异议,须于复试结果通知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交复议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咨询、申诉及监督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组织复试,并在复试过程中接受考生监督。
咨询电话:010-64517611,咨询邮箱:cabr1707@163.com。
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10-84281368,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