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俄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复试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和以人为本的复试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考生按照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学硕367分,专硕367分,单科56(满分100分)及84(满分150分)。
三、复试安排(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一)复试方式:复试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以网络远程方式线上进行。(平台具体要求详见《西安外国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指南》,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详见《西安外国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对于网络远程复试确实有困难的考生,由考生至少提前3天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协助解决,做好兜底服务。
(二)复试时间:2022年3月27日 9:00
(三)复试地点:学校指定的线上平台
四、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方式)
俄语学院对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本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校验。
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即日起至3月25日18点结束。
考生复试时须审查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准考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个人竞赛或科研成果材料;
⑥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提交至俄语学院研究生公共邮箱:eyxyyjs@xisu.edu.cn。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三方面。
1、专业知识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80分,低于48分不予录取。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20分,低于12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专业知识考核、外语听力考核、思想政治考核在同一时间、同一考场同时进行。
六、复试要求
(一)设备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西安外国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指南》、《西安外国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并按要求备妥软硬件复试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报考学院完成软件测试。
复试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以网络远程方式线上进行。考生需PC端下载安装云考场程序(选择windows下载),PC端下载地址:https://down.yunkaoai.com/,安装成功后,安卓系统手机打开此网址下载云考场-专业版手机APP,iOS系统直接在App Store里搜索云考场-专业版进行下载。
(二)提前测试系统
提前测试系统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2:00,详情请咨询学院联系电话029-85319485。在本专业云考场测试端同步发布相关细则。
(三)复试系统
系统使用参考:《云考场在线考试规范使用说明书(示范版)》和《考生使用手册》。
(四)复试流程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线上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迟到2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步骤一:登录复试平台
通过“人脸识别”验证身份;签订《西安外国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设置“音频”和“视频”(第一、二机位)。
步骤二:进入候考区
a. 根据随机号确定复试顺序;
b. 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复试环境。
步骤三:进入复试区
a. 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度展示应试环境;
b. 手持身份证、准考生向考官展示,等待考官截屏;
c. 随机抽取专业试题并用俄语回答。
d. 汉语回答思政考官问题。
步骤四:复试后
复试结束后,按照指令离开复试区,主动退出复试界面,退场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区或复试区。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之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70 +(考生复试各项成绩之和÷复试各项满分之和)×3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八、录取
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初试自命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生的录取参照该原则执行。
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违规处理
考生若在复试中出现违纪、违规、作弊或其他干扰、破坏复试秩序等上述行为,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十、监督和复议
本学院负责确定本院复试细则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疑议,可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本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接收考生的复议申请或申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赵老师:029-85319485;1760486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