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22年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根据长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要求,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chd.edu.cn/2022/0322/c2769a213192/page.htm),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复试名单(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计划等)详见附件1,学院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未按学院安排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领导小组
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线上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党委书记和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学院分纪委书记和学科负责人。
三、复试准备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22年3月25日18:00前,进入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线上复试QQ群,群号852488394,二维码如下:详见官网
进群后,按照“准考证号-姓名-报考专业”在群中命名。相关复试详细安排将在群中及时公布。
四、网络远程资格审查
复试前,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需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网上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利用线上平台进行。考生需要在线提供以下材料(请注意: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电子版照片,要求内容清晰,全部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名称-报考专业代码),于2022年3月25日20:00前发送至邮箱dkxychd@163.com,邮件标题为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名称-报考专业代码(请整理好相关资料,注意切勿反复修改重复发送)。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成绩单、《长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承诺书底部空白处手写签名)、政审表、体检表;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长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承诺书底部空白处手写签名)、政审表、体检表;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成绩单、《长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承诺书底部空白处手写签名)、政审表、体检表;
4、定向培养考生(包括单考生、退役大学生)须将“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与“政审表和体检表”、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须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正反双面打印)”与“政审表和体检表”于2022年3月30日下午5:00前寄至学院院办。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710064
收件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9-62630040;029-82334543
5、补充说明:政审表和体检表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请在提交的材料(PDF文档)中相应位置注明:政审表/体检表缓交,此2项材料可推迟至2022年4月30日提交至邮箱dkxychd@163.com,按顺序整理合成为1个PDF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政审表/体检表(补)
《长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请链接至https://yzb.chd.edu.cn/2022/0322/c2769a213192/page.htm
五、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体检医院: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含);2、长安大学校医院,考生自行选择。
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体检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
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胸透、化验肝功。体检不要求统一格式,用医院的体检表即可,加盖医院骑缝章。
请考生留存好体检报告原件,待开学后复核。
六、复试安排
考生须遵守《长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线上复试考场规则》,远程线上复试包括专业课测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面试测试及政审,受疫情影响,专业课测试由书面考试改为问答考试(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专业课测试仍为《2022年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内容。
1、复试时间:2022年3月28-30日,具体复试分组及详细情况将在复试群内公布。
2、复试方式:复试使用“腾讯会议”作为主平台,备用平台为ZOOM,请各位考生在复试前请调试好自己的软硬件设备,远程线上复试需要考生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能够支持面试软件的设备2台,其中1台为笔记本电脑,1台为手机,线上复试的具体流程,详见《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线上复试流程说明》(附件2),请仔细阅读。
七、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
2、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学院所有考生进行全面资格复查,包括准考证、身份证、体检报告原件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