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教育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依据《宝鸡文理学院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实际,制定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三)向具有创新潜力和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倾斜。
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详见官网
三、复试要求与程序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总体执行 2022 年全国统一的 A 类地区复试分数线。专业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生源和指标情况设置。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复试名单依据一志愿招生指标情况按照达到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比例一般不超过 1:1.5。
2.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院依据调剂招生指标情况,审核达到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考生的调剂申请,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分批次择优选择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线上调剂复试每批次比例一般不超过 1:4。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划定分数线,满足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2.往届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证书、不能鉴别真伪的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具体形制见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
3.同等学力考生:准考证、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修读过程不少于 12 门的课程成绩单、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4.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进行加分或按计划线录取;
5.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人员必须提供学信网开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考生须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复试考生应备电脑一台,高清视频采集设备一台。线上复试采用“双机位”,考生使用两台设备登录两个网络复试平台,其中主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用于面试交流;辅助复试平台为钉钉,用于监控和备份使用。
2.复试内容
(1)加试
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正式复试前,需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由学院安排并评卷,考生作答笔试试卷时必须采用“双机位”“双平台”监考。学院监考人员全程监控考生作答,相关影像全程录屏录像备查);两门成绩单科低于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正式复试,如参加复试,则复试成绩视为无效。加试时间为 3 月 22 日至 25 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 60 分钟。
①加试科目
学术型硕士:《教育综合》《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专业硕士:
教育管理专业:《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心理学》
小学教育专业:《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学论》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研究方法》《幼儿园课程》
②加试形式
加试采用线上形式开展。线上主要采用腾讯会议和钉钉监考平台进行。考试开始前 10 分钟,监考教师以 PDF 格式将试题通过邮箱发给考生,考生在视频监控下做题,学院配备一对多的监考教师监控学生答题过程,并用录屏软件记录加试过程。距离考试结束还有 5 分钟的时候,监考教师会及时提醒考生做好提交试卷准备。考试结束后 5 分钟内,考生以 PDF 格式及时发回答卷。延迟提交试卷及不提交答卷者,加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2)复试
复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复试总分共 500 分,包含 100 分的专业外语能力分数,100 分的思想品德素质分数(主要参考考生单位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及复试综合表现),300 分的专业能力分数。
专业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掌握情况,一般以面试形式开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负责。学院要将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心理素质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电子版扫描由各考生提交至学院审核并留存3年备查。
300 分的专业能力考核分为 3 个部分,第 1 部分为面试考核,共 100 分,面试最终得分为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第 2 部分为专业技能考核,共 100 分,可以采用案例分析、试讲等形式开展;第 3 部分为基础知识考核,共 100 分,可以采用笔试、实验报告、专题论文、现场作答等形式开展。复试成绩应在考生参加复试后当天内当面给出。
2.复试程序及方式
考生复试资格确认后,由学院通知考生复试,并在复试前告知考生本批次录取指标,按复试细则规定程序开展复试。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复试形式及安排原则上保持一致。学院负责培训复试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纪委(纪检监察室)与研究生院将全程巡查复试过程,并不定期调阅复试过程材料。
3.复试时间
①第一批次(一志愿)复试时间:国家线公布后,具体时间由研究生院在官方网站通知;
②调剂第一批次复试时间:教育部开通调剂系统之后一周内;
③调剂第二批次复试时间:调剂第一批次复试之后一周内;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命题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自命题工作的管理,参照《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由相关学院承担命题工作。具体试题提交安排另行通知。对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安全保密期间发生失泄密等违规事件,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5.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材料要求全部存档保留三年。
四、复试成绩计算标准
(一)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500 分。考生最后成绩=初试总分×60%+复试
总分×40%。
(二)复试不合格。
1.跨专业或同等学力加试主干课程两门单科成绩有低于 60 分;
2.复试 5 个部分成绩中有任一部分低于 60 分;
3.在 2022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及复试)中发现有作弊及严重违规情况的;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三)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学院汇总,参加不同复试批次人员分别计算和排名,复试不合格人员不予以排名。
五、调剂工作
(一)学院在录取第一志愿仍不满额情况下可予调剂。调剂复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校关于调剂工作的通知规定,所有调剂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调剂无效。
(二)调剂原则(具体以教育部及省考试院相关政策为准)
1.符合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A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此外还应符合各学科专业具体要求(根据生源和专业培养要求制订,一经公示不得随意更改);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同类别调剂考
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
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程序
1.考生调剂必须通过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程序按照研招网要求执行;
2.调剂完成后,研究生院向招生学院提供复试考生名单并由招生学院
在网站等公开平台公布。
3.每批次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分别排序。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体检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若不具备统一组织的条件,由各考生按照体检项目,按要求在当地自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扫描版至招生学院审核并留存 3 年备查。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初录。初步录取时分为拟录取和递补录取两种状态。前者表明考生复试通过,决定拟录取;后者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己决定。
(三)拟录取与公示。复试成绩应在考生参加复试后当天内当面给出,学院计算总分后由高到低排名,由研究生院审查无误后于次日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误后确定分专业拟录取考生,及时发送拟录取通知,接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整个拟录取过程结束后,研究生院打印全校拟录取名单,再次审核无误后报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交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予以网上公示,公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4.录取。经公示后无异议时,拟录取人员通过上报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5.调档。被录取的研究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前寄往或送达本校。
八、其他
(一)本办法由教育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适用于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备注:调剂考生,拟录取通知发出后考生应尽快在研招网上点击确认,若规定时间内仍未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