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规范复试录取办法和程序,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保证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 号),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2〕4号)精神,和《宝鸡文理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等学校文件和实际情况,化学化工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
坚持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人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选拔具有创新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应考尽考。
二、组织管理
化学化工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党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副院长、副书记、研究生导师和教师代表等。组长对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并且负责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与管理,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树立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学院成立化学专业复试小组和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 5-7 人组成,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确定,组长对复试成绩负责。各复试小组强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和权利,并接受学校监督。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详见官网
三、复试要求与程序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总体执行 2022 年全国统一的复试分数线(A 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学院按照生源和指标情况择优进行复试。
1. 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复试名单依据一志愿招生指标情况按照达到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比例一般不超过 1:1.5。
2. 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我院依据调剂招生指标情况,审核达到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考生的调剂申请,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报考院校、毕业院校及专业等情况,择优选择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线上调剂复试每批次比例一般不超过 1:4。
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划定分数线,满足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具体参考学校的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4. 其他情况
(1)复试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官网上公布。
(2)我院 2022 年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3)我院根据上线学术型考生情况及专业方向要求,征询考生同意后可调整专业方向,调整专业方向的一志愿考生必须经过调剂系统调剂后方可发放拟录取通知。
(二)复试资格审核
1. 考生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① 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② 往届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证书、不能鉴别真伪的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具体形式见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
③ 同等学力考生:准考证、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修读过程不少于 12 门的课程成绩单、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④ 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进行加分或按计划线录取。
⑤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人员必须提供学信网开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2. 考生复试时须提供的材料清单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往届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毕业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全页;
(4)政审表★填写、盖章;
(5)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个人承诺书(线上复试考生提供),★本人签订;
(6)大学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
(7)专项计划、加分政策等相关证明材料★(如退役士兵计划提交退出现役证明和入伍批准书);
(8)个人自述、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
(9)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等补充材料扫描件;考生将以上所有材料均以扫描电子版形式提交,加★项目在复试前必须提供,其他材料可以视具体情况缓交,考生自己依照上述材料顺序制作目录,编辑合成一个 PDF 文件(以“专业名-姓名-考生号-资格审查材料”命名)通过 QQ 群或邮箱 852729492@qq.com 提交。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我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线上进行,主要在腾讯会议平台上进行,以钉钉、Talkline、QQ、微信、智慧树等网络会议或教学平台作为辅助和备用。采取远程复试的每一个评分程序前,都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1. 复试内容:
(1)加试
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正式复试前,需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每门满分 100 分);两门成绩单科低于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正式复试,如参加复试,则复试成绩视为无效。
考试科目如下:
1 普通化学(参考书目:《普通化学》第六版,徐端钧,浙江大学普通化学教研组,高等教育出版社),通过远程笔试进行,时间 60 分钟。
2 基础化学实验综合(参考书目:基础化学实验上册(无机和分析),吉林大学,徐家宁等主编),通过远程笔试进行,时间 60 分钟。
备注:远程笔试时必须采用双机位一前一后监控考生作答,我院监考人员全程监控考生作答,相关影像全程录屏全程录像。加试笔试采用邮件收发模式进行,试题提前 30 分钟通过邮件发送,考生限时自我监督答卷(手写),作答完毕拍照并制作成 pdf 答卷提交,提交答卷时一同提交过程截图和小视频,整个作答过程全程录像备查。
(2)复试
我院随机抽取面试考官 5-7 人进入面试间,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随机排序,考生依序进入面试平台会议间开展面试,采用“双机位”应试。面试时间不少于 25 分钟。
学术型研究生复试以面试和实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复试总分共 500分,包含 100 分的专业外语能力分数,100 分的思想品德素质分数(主要参考考生单位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及复试综合表现),300 分的专业能力分数。300 分的专业能力考核分为 3 个部分,300 分专业能力考核分为 3 个部分,第 1 部分为面试考核,共 100 分,包含业务知识、业务素养等以现场作答方式考核,面试最终得分为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第 2 部分为分析化学实验知识考核,共 100 分;第 3 部分为有机化学实验知识考核,共 100 分。复试小组成员按 500 分当场给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复试成绩得分。
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复试总分共 500 分,包含 100 分的专业外语能力分数,100 分的思想品德素质分数(主要参考考生单位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及复试综合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00 分的专业能力分数。300分的专业能力考核分为 3 个部分,第 1 部分为面试考核,共 100 分,面试最终得分为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第 2 部分为专业技能考核,共 100分,采用说课形式开展(5-7 分钟);第 3 部分为基础知识考核,共 100 分,主要为现场作答考核学生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养。(教育法规、化学基础知识测试)。复试小组成员按 500 分当场给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复试成绩。
备注: 复试时提交一份 A4 纸手写教学设计(要求手写,内容自选一个小节,限必修教材),扫描后做成 PDF 文件,随资格审核材料一同发送到指定邮箱。
每名考生复试结束立即离开复试会议间,考官组应依照评分细则按总分 500 分现场评分,并由专人现场唱分、汇总,平均分即为考生复试成绩,考生最后成绩=初试总分×60%+复试总分×40%。
复试结束当天,我院将通过网络平台告知考生复试成绩,同时向研究生院提交成绩电子版,并在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次日公示复试总成绩及由高到低依序排名情况。
2. 复试程序
考生复试资格确认后,由我院通知考生复试有关事项,并在复试前告知考生本次复试录取指标后按复试细则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复试。
3. 复试时间
1 第一批复试时间:在 3 月 25 日至 4 月 1 日
②调剂第一批次复试时间:教育部开通调剂系统之后一周内(具体时间由我院根据调剂情况确定并通知考生);
3 调剂第二批次复试时间:调剂第一批次复试之后一周内(具体时间由我院根据调剂情况确定并通知考生);
④如果学院调剂第二批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于 4 月底安排调剂第三次复试,具体时间待学校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4.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材料全部存档保留。
四、复试成绩计算标准
1.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500 分。考生最后成绩=初试总分×60%+复试总分×40%。
2. 复试不合格:
① 跨专业或同等学力加试主干课程两门单科成绩有低于60分;
②复试5个部分成绩中有任一部分低于60分;
③在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及复试)中发现有作弊及严重违规情况的;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3. 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学院汇总,参加不同复试批次人员分别计算和排名,按照成绩由高向低录取,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人员不予以排名。
五、调剂工作
1. 我院在录取第一志愿仍不满额或具有优质调剂生源的情况下可予调剂。调剂复试符合教育部和我校关于调剂工作的通知规定,所有调剂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调剂无效。
2. 调剂原则(具体以教育部及省考试院相关政策为准)
(1)符合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陕西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4)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同类别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 调剂程序
(1)考生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程序按照研招网要求执行。
(2)调剂完成后,复试考生名单由我院在网站等公开平台公布。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体检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由各考生按照体检项目,按要求在当地自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扫描版至各招生学院审核并留存 3 年备查。
七、录取
1.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 初录。初步录取时分为拟录取和递补录取两种状态。前者表明考生复试通过,决定拟录取;后者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己决定。
3. 拟录取与公示。复试成绩在考生参加复试后当天内当面给出,学院计算总分后由高到低排名,由研究生院审查无误后于次日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误后确定分专业拟录取考生,及时发送拟录取通知,接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整个拟录取过程结束后,研究生院打印全校拟录取名单,再次审核无误后报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交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予以网上公示,公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4. 录取。经公示后无异议时,拟录取人员通过上报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 2022 级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5. 调档。对于被录取的研究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前寄往或送达招生培养单位。
八、其他
1. 本办法由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2. 本办法适用于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备注:调剂考生,拟录取通知发出后考生应尽快在研招网上点击确认,若规定时间内仍未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详见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