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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时间:2022-03-31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院校复试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

复试小组成员详见官网https://www.cup.edu.cn/cnem/tzgg/a9905886c4d349878bce537c0a1a9043.htm

二、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1、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目标

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严谨的学风,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外语读写听说能力,能熟练地阅读、理解和翻译外文文献。

2、专业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掌握所从事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的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地阅读、理解和翻译外文文献。

三、招生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名单

1、招生指标分配

表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含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

类型 专业名称及代码 招生计划(含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推免生 剩余招生计划 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
学术型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48(5) 12 36 详见官网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16(2) 1 15 详见官网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805J5) 8(1) 0 8 详见官网
专业型 材料工程(085601) 38(0) 1 37 详见官网
化学工程(085602) 14(0) 0 14 详见官网
清洁能源技术(085807) 10(0) 0 10 详见官网
储能技术(085808) 6(0) 0 6 详见官网

表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校级基地(A类)需求统计

专业领域 专业实践方式 派遣指标
材料工程 校级基地(A类) 5
化学工程 校级基地(A类) 1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校级基地(A类)招生信息请见《2022年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校级基地(A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组招生宣传材料》(点击查看)。

2、复试分数线:

类型 专业名称(代码) 政治 英语 数学 专业课 总分
学术型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38 38 57 57 273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38 38 57 57 273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805J5) 38 38 57 57 273
专业型 材料工程(085601) 38 38 57 57 273
化学工程(085602) 38 38 57 57 273
清洁能源技术(085807) 38 38 57 57 273
储能技术(085808) 38 38 57 57 273

3、复试比例

各招生专业按照不高于15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4、复试名单

复试前三天见学院主页公布。

四、复试前期准备

1、线上资格审查

(1)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在3月24号12:00前,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上传资格审查材料,进行线上缴纳复试费,完成“复试确认”及“意向导师选择”。

(2)资格审查需提交下列电子版扫描件:

①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附件1 点击下载)

⑤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⑥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加盖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公章);(附件2 点击下载)

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签字版)(附件3 点击下载)

⑧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2日前(调剂考生在复试前两天),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cnem@cup.edu.cn)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如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参照上述执行;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或照顾政策。

(3)资格审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经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复试。纸质版资审材料以附件4(点击下载)为封面,于复试结束一天内邮寄至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寄送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办公室张老师

邮编:102249 联系电话:010-89739070/15652009100

报名材料须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不接受EMS以外的邮件。

2、复试分组:

(1)学院于3月25日12:00前完成所有考生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将按照报考专业进行分组复试。

(2)复试前3天,学院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与考生建立联系,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复试流程、复试内容、应用软件、视频连接测试时间等事项。

(3)复试前1-2天复试小组与考生进行视频连接测试,模拟复试环节,并告知考生复试当天进场方式、候场时间、复试时间段,再次强调复试流程、复试内容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3、复试设备、复试软件、复试环境等要求:

(1)设备配置基础要求

需自带或配有功能正常的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的电子设备2台,建议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系统应用运行流畅。提前下载好两个面试软件:腾讯会议(面试)和“钉钉“(备用、监控)”,注册好账户,实名登陆,并调试好软件,于复试当天保持网络畅通。

(2)设备摆放要求

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可佩戴耳机。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3)复试环境

考生须在封闭、安静、明亮不背光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除本考生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

(4)纪律要求

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复试小组技术支持,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4)故障处理

远程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阻塞、通信信号不连贯、语音信号不连续等问题,2分钟(含)内处理完毕的,可顺延复试时间,超出2分钟并在5分钟(含)解决的,需重新抽题,考试时间顺延,超出5分钟的,需要重新安排考生的复试。

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考生复试行为规范(附件5点击下载)

五、复试安排、复试形式及复试流程

1、复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8:30开始

2、复试形式

采用两套系统、双机位远程视频复试的方式。腾讯会议作为主系统,用于面试;钉钉作为副系统,主要用于视频监控及备用。请考生提前下载注册复试软件,并熟悉软件使用流程。

 

3、复试流程

(1)请考生准备好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的电子设备,并调试好软件,保持网络畅通。还需提前准备好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本人签字的《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2)每位考生面试开始前 20 分钟,面试秘书将以短信或者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面试开始的时间、会议号码及密码,请考生保证复试当天手机通讯畅通(以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考生按时凭会议号码及密码进入网络会议室参加面试,全程需开启摄像头和麦克风。

(3)考生进入视频会议后,手持有效二代身份证供面试小组秘书进行核对身份。考生本人、身份证要同时出现在屏幕中,且保证图像清晰。技术支持通过“远程视频面试核验”系统进行身份核实。

(4)核对身份后,考生用手机环拍四周,确保清场,展示本人签字的《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考生本人现场承诺:我已知晓并遵守《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的所有内容,我保证严格遵守“考生复试行为规范”,诚信复试,不营私舞弊,不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不将复试相关内容及过程对外泄露,所在场所没有其他人或考试相关材料。经小组秘书确认后即可开始面试。

(5)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考核。

(6)考核结束、考生退场。

六、复试考核方式及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由“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两部分构成。

复试考核成绩=“专业面试”(100分)×50%和 “英语面试”(100分)×50%

2、复试内容

(1)专业面试(100分)

对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的考核,同时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核。

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1道题进行必答,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至少3个问题。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

(2)英语面试(100分)

考察学生的发音、听力、表达、专业词汇和翻译能力。考生从题库中抽取至少1道题目,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英语水平测试成绩。

(3)综合素质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② 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考核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

总成绩(100分)=[初试成绩(500分)/5]×70%+复试成绩(100分)×30%。

八、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序列:

① 首先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② 其次按调剂批次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批录取。在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如果排名靠前的考生放弃或失去拟录取资格,按照候补名单的顺序依次递补。

5、具备拟录取资格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点击同意调剂到本院的拟录取专业,完成调剂流程,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系统调剂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6、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7、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7日内公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拟录取名单(经由学院网站发布)。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

十、其他事项说明

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考生咨询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9739070 邮箱:cnem@cup.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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