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教学司〔2022〕4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2〕1号)和《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要求与学校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把考生的学术创新、实践能力作为评价的主要因素;着力选拔具有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着力优化生源结构,提高优质生源的录取比例。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招生录取政策透明、程序公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处理复试期间的突发情况,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等各项具体工作。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学院纪委书记、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导师及研究生秘书等。
三、复试比例
复试名单按达线生源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120%进行差额复试。
调剂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50%。
四、调剂
1.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广播电视专硕接受调剂生,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为: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须相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6)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不进行破格录取。
3.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根据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后续通知】
五、复试安排、内容及办法
1.复试时间
(1)一志愿复试时间
2022年3月29日上午8:30开始,下午2:00开始
(2)调剂志愿复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后续通知】
2.复试形式
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平台选用研招网远程网络复试平台(网址:http://bm.chsi.com.cn/ycms/stu)。
请考生做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准备:
(1)线上复试采取双机位,推荐使用带摄像头笔记本电脑1台(也可以是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用于“第一机位”面试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1部手机用于第二机位监控,采集面试过程中考生“第一机位”考生本人画面(考生侧后方)。
(2)网络要求:网络畅通能满足视频要求(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
(3)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相对封闭的复试场地。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更换视频背景。
(4)考生面试时上半身正对摄像头,保持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面试过程要注意仪容仪表,保持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如系统或网络出现异常状况,应立刻和学院电话联系,考官及技术人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5)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6)提前安装学信网远程复试软件并熟练操作。考生必须用报考研究生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的手机号登陆并进行实名认证。
3.复试内容及办法
复试为网络远程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口语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小组主要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在线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记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英语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形式为考生1分钟英语自我介绍并回答问题,成绩计入总成绩。满分10分,得分低于5分(含5分)者不予录取。
专业与综合素质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随机抽题做答、回答提问等形式,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成绩计入总成绩。成绩取复试小组所有老师评分的平均值。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英语口语考核占10%,专业与综合素质考核占90%。
考生必须参加全部项目的考核,否则不予录取。
4.复试流程:
复试前半小时:
(1)面试助理邀请考生进入候考室,对考生进行随机抽号、确定面试顺序;
(2)在每位考生面试前5分钟,面试助理都要通过系统私信功能再次确认考生准备情况;
(3)正式面试前再次确认面试组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
面试流程:
(1)开始面试时,助理向考生发送进入面试间邀请,考生接通(使用支付宝实名认证)后,第一机位画面出现在面试间,之后连线二机位并接通。
(2)面试组长向考生发送考题(系统具备随机机制)供考生查看,同时宣布面试要求。
(3)面试中出现卡顿、掉线、画面消失等情况,面试组长可使用暂停或结束面试功能键。卡顿、掉线、画面消失等情况时间达1分钟,结束面试,等本组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进入新面试间,进行面试。
六、录取成绩计算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7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30%。
2.调剂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七、录取办法
1.学院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发表科研成果、获奖实践成果者;如再相同,以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拟录取名单的确定要经复试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学院复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4.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主动申请转为非定向,否则视为放弃录取;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调档案。
5.对于拟录取的调剂志愿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剂系统的“待录取”确认;如不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并书写放弃录取承诺书。
6.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参加复试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
(4)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5)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百分制)或英语口语测试得分低于5分(十分制,含5分)。
八、复试录取要求
1.认真组织,坚持原则,公正公平,增加透明度,全程录像,不能走过场。
2.严守纪律,要求所有参加复试人员谨言慎行,不要因复试而引起诉讼。
3.参加专业面试人员必须是硕士生导师。不得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不得暗示考生如何答题,对考生成绩的评定及评语情况也不准泄露。
4.每个学位点复试秘书,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并留存,以备复查。
5.实行差额复试的专业要召开一次参加复试的全体导师会议,务必做到透明、公正。
九、资格审核
1.提交材料。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并于复试前通过远程复试系统提交: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2)初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3)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政治审查表;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如有已发表的科研成果、获奖的实践成果,可以提供,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复试费收取。按照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100元/生)收取复试费,由考生在复试前缴纳(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缴纳)。
3.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诚信复试,于复试前通过复试平台签订承诺书。
4.加强资格审查。网络远程复试前,利用技术平台提供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十、体检
因疫情防控需要,现阶段不适合安排拟录取考生大规模到医院体检,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在秋季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等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申诉渠道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3
邮箱:见官网>https://yz.ahnu.edu.cn/info/1005/3454.htm
电话:见官网>https://yz.ahnu.edu.cn/info/1005/3454.htm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院纪委书记室
十三、本实施细则由新闻与传播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见官网>https://yz.ahnu.edu.cn/info/1005/34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