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所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复试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不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选拔,保证质量。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所的考生单科成绩及总分达到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参加复试。第一志愿未招满名额,从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中择优选择参加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前,考生应交验《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所修课程成绩单、《学生证》)等相关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
综合统筹考虑所属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所实际情况,本年度各招生专业复试方式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系统采用研招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具体操作要求、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参考系统使用说明书。
2、复试内容
(1)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主要对考生的考研动机、判断力、抗压能力等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考核;
(2)英语听力和口语: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主要对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进行考核;
(3)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根据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对考生的专业技能进行考核;
以上三项考核均通过远程面试系统,每名学生复试时间为20分钟。
3、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各招生部门研究生工作负责人或研究生导师中科研能力较强的正高级人员担任组长,成员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导师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需有至少1位曾出国留学或进修的导师负责进行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环节的提问与作答的方式由复试小组结合专业特点自行安排,并根据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按以上三项考核项目给出成绩。
4、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40%+综合能力测试×40%+英语听力和口语×20%。
四、复试时间安排
采取分批复试,首批复试对象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为3月下旬。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调剂系统开通后,根据我所各招生部门具体情况,分批安排。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通过复试环节对考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并通过《思想政治表现情况表》详细审查考生“个人现实思想表现”,该材料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原件须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10日内报送我所。
六、体检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在线提交近期二级甲等以上级别医院的体检证明。不按期提交体检证明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录取
一志愿录取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0%+百分制复试成绩×50%,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调剂生根据剩余招生计划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所网站上公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中有总分或单科不合格者;
2、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八、复试的监督
1、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积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所纪检监察部门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必要时还将进行现场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92-2195010;
九、其他说明
1、复试存在被淘汰的风险,是否参加复试由考生自主选择。
2、我所对考生发出的拟录取通知,只表示我所同意录取该生,但最后的录取结果应以全国录检会审核的结果为准。
3、考生参加复试的复试费、体检费等由考生本人承担。
4、复试工作人员疫情防控要求按我所已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文件执行,考生按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