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与录取程序
1、录取名额情况(详见附件1)
2、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5日-3月26日(详见附件2)
3、复试资格审查
3月25日(周三)下午2:00-3:00,对参加复试各考生的报考信息及学历信息集中进行资格审查(主校区明理楼B219),复试考生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4)复试费缴费凭条;(5)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4、复试名单(一志愿)(详见附件3)
三、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1、学术类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详见附件4);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3)综合素质测试。
四、调剂复试
1、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含外招生单位调入、学院之间调剂、学院内专业调剂)必须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2)考生调出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我校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考生调入单位的接收函向考生调入单位寄送考生试卷等相关材料,试卷等相关材料不得由个人携带。
(3)调剂生复试名单请随时关注我院主页(http://59.67.75.245/college/hxxy/skin/one/index.asp)。
五、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
(1)各专业总成绩核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专业课笔试成绩×20%+英语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50%)×40%
各专业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各专业复试英语成绩核算比例:
英语口语与英语听力各占英语成绩的25%,专业英语笔试成绩占英语成绩的50%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者,政审不合格者,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复试不体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关于收费
今年复试考生统一进行网上交费(http://59.67.79.53/xysf/),每名考生收取费用90元。
本细则由天津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化学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附件2:英语测试
附件3:复试名单
附件4:专业笔试科目及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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