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时间及方式
(一)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拟定于3月下旬开展,于4月下旬结束。具体时间可通过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26.14.210/)查询或按照各招生学部(院)通知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方式
各学部(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网络远程或现场复试方式,同一专业的同一类型生源(“第一志愿”生源或调剂生源)须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要求见各学部(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复试组织
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各学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复试的组织和实施。本年度有近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报考其所在学部(院)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主动申请回避复试及录取工作。
三、分数线及相关要求
(一)分数线
1.普通计划。
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区考生分数线)”作为学校第一志愿考生具有复试资格的基本分数线。其中,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第一志愿考生具有复试资格的基本分数线为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区考生分数线)”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分数线。
2.专项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以下简称“少骨计划”)考生具有复试资格的基本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51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以下简称“士兵计划”)考生具有复试资格的基本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51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28分。
(二)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有关考生需在本办法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报考学部(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部(院)收到材料后第一时间将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方可按照加分政策加分。考生逾期未申请按自动放弃对待。
(三)破格
学校各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流程
(一)确定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1.普通计划:由各招生学部(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上线情况,自主确定差额比例,并根据差额比例按照上线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复试名单。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考生复试名单详见各学部(院)网站。
2.“少骨计划”:由学校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结合分省计划及上线情况,按照上线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差额确定复试名单。
3.“士兵计划”:由学校根据总计划数,结合上线情况,按照上线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差额确定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复试前按照各学部(院)要求提交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
临时身份证或补办证明)、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生从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政审表及《诚信复试承诺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使用,登录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后本人签字,网址:https://www.xbmu.edu.cn/yz/)
2.应届生: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
4.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书面认证报告。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籍)书面认证报告。
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
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在国家公布的民族
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入伍批准书》
及《退出现役证》。
9.有加分项的考生:相关单位证书或证明材料。
(三)缴纳复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要求缴纳复试费。具体收费标准参见下表:
西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明细表
考生身份 | 复试考试费 (元/生) | 面试费 (元/生) | 加试一 (元/生) | 加试二 (元/生) | 外语听说测试(元/生) | 小计 (元/生) |
非同等学力 | 30 | 30 | / | / | 20 | 80 |
同等学力 | 30 | 30 | 30 | 30 | 20 | 140 |
在此基础上,初试选考梵文的考生须加试英语,每生另收30元。 |
(四)相关要求
1.现场复试。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请根据学部(院)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复试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提前进入考场候考,其中准考证须加盖报考学院“同意复试”的印章,迟到15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网络远程复试。
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请根据学部(院)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要求,提前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安装指定软件,提前阅读《西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并配合学部(院)要求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的测试和演练工作。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提前进入复试平台候考,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相应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和部分考生的加试,由各学部(院)组织实施,具体见各学部(院)实施细则。
(一)专业课考试和部分考生加试
1.专业课考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试题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凡初试外语选择梵文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英语,试题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题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考试所涉及的试题由考生配合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原则上每位考生每个科目不得少于10分钟。采取现场复试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音乐、舞蹈、美术及体育等学院组织的技能展示考试除外),试题满分100分。考试科目按照各学部(院)2023年学科简介或专业学位简介中相关要求进行。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涉及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品德考核)、外国语听说测试等方面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应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学术型研究生突出面向服务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重点考核科研创新能力和科研素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服务行业产业发展,重点考核实践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3.外语听说测试:各单位须根据考生初试阶段选择的外语(英语或日语)语种进行听力和口语测试;选考梵文的考生须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每位考生综合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六、调剂
(一)调剂时间及方式
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调剂。学校各学部(院)将组织安排专人开展调剂工作,具体时间及方式详见各学部(院)的通知或公告。
(二)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B区分数线,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3.考试方式须为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中,外国语语种须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一致。
4.各学部(院)可以在不低于国家B区分数线基础上,自主确定普通计划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任何二级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三)调剂专业
接收调剂的专业由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各学部(院)网站对外发布。学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调剂。
七、体检
拟录取阶段的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
八、录取
(一)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
1.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初试成绩权重(65%)+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35%)
2.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平均成绩)×5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10%
选考梵文的考生: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加试外语考试成绩)/2×40%+面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平均成绩)×5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10%
(二)录取规则
1.普通计划:
(1)第一志愿考生:各学部(院)按照招生计划数,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换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调剂考生:各学部(院)按照招生计划数,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换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调剂考生拟录取最终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考生是否接收“待录取”为准。
2.“骨干计划”:学校根据分专业计划数,在各专业内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换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分省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个别省份有且只有1名考生达到学校“少骨计划”分数线且复试合格,可结合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优先拟录取。
3.“士兵计划”:学校根据下达计划数,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换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优先拟录取。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专业课考试、面试(专业素质和能力平均成绩)或加试科目(不含初试选择梵文的考生加试的英语科目)的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享受教育部规定加分项考生以及其他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的材料或协议书者,不予录取。
(5)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违规处理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信息查询
1.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中查询(网址:https://www.xbmu.edu.cn/yz/)。
2.各学部(院)实施细则、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复试安排等相关信息在本学部(院)网站进行查询。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咨询及申诉方式
1.招生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见官网
各学部(院)联系电话: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申诉受理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见官网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后续相关文件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原标题:西北民族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文章来源:https://www.xbmu.edu.cn/yz/info/1091/15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