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与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考研大纲变化对照表
大纲 科目 | 2015大纲要求 | 2016大纲要求变化 | |||
法理学:改变2点增加1点 | |||||
第十二章 | 第四节 |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依法治国方略及其实施 依法治国的必要性;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 标题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法治体系” 三四改为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总目标、原则与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依法治国的重压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任务.” 增加“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 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充分有利的法治保障体系。” | ||
刑法:无变化 | |||||
民法:无变化 | |||||
宪法:无变化 | |||||
中国法制史:无变化 | |||||
总结 | 相比2015年,2016年大纲变动非常小,考生朋友们要对变动的知识格外关注,其余的部分仍按原计划复习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