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硕士生招生
招生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
选拔形式: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分为全国统考、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及推荐免试。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单位按规定组织。
全国统考中部分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
联合考试是教育部批准的特定学科、专业的部分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如MBA、法律硕士。
单独考试是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的考试,其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一致,所有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按教育部规定,优秀应届本科生经所在学校推荐,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校招生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
相关说明:中山大学目前有280多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招收硕士研究生,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史学、文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我校一般每年9月向考生公布下一年度的硕士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经上述选拔形式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书。
二、 博士生招生
招生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选拔形式:
公开招考:由我校组织初试和复试。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人员初试时加试政治理论课。
提前攻博:从我校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医科临床型硕士生中选拔博士生。
硕博连读:从我校新入学的硕士生(医科临床型除外)中遴选出具备硕博连读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
直接攻博:我校特定学科和专业(以基础学科为主)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所在院系推荐,免初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相关说明:中山大学现有博士授权点230多个,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史学、文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我校一般每年10月份向考生公布下一年度的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博士生入学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份。为了鼓励博士研究生安心从事科学研究,我校通过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加大对博士研究生的资助力度。从07年开始,我校对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资助面达100%。同时,我校还有一系列面向博士生的专项资助项目,资助在校优秀博士生到海外访学、参加国际会议,最高资助额达每年6000美元。
三、 港澳台招生
招生对象:
硕士: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学位的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博士: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学位的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选拔形式:报名及初试均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考生在全国规定的四个报名点报名,并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考试。初试科目为一门外语和两门报考专业的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复试一般为面试,地点一般在考生所报考的院系。
相关说明:
我校一般在每年10月份公布下一年度的港澳台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对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比照在我校就读的大陆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报考自费全日制的港澳台考生入学后可申请教育部设立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四、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
招生对象:符合特定条件的在职人员,不同专业有不同要求,详见当年招生简章。
招生类别:
目前我校的招生类别有:法律硕士(J.M)、公共卫生硕士(MPH)、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其中工程硕士的招生领域有:光学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软件工程、水利工程、地质工程、环境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力工程、项目管理。
学习形式:不脱产在职学习,一般在周末上课。
选拔形式:
1、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及会计硕士(MPAcc)的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和2门联考科目,教育硕士(Ed.M)的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2门联考科目和1门学校自命题的专业课考试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学校自命题的教育硕士专业课的笔试及政治理论科目的考核由学校自行组织,在复试阶段进行。
2、工程硕士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考生在第一阶段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对于“GCT”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学校确定的“GCT”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由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笔试及综合能力的面试。
相关说明: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报名当年的7月31日。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7月。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为非学历研究生教育,按规定完成学业者,可获相应的硕士学位。
五、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招生对象:一般应为大学本科毕业,年龄不限。
入学方式:免试入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院系办理报名手续,额满为止。
相关说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属于学历教育,是进修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教育形式,学制二年,业余学习,一般周末上课。
我校一般每年5月公布当年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专业和招生简章。
凡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按要求完成学业者,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入学前获学士学位并已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符合国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课程班学员,可以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