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考研法律硕士大纲变化综述
2012法律硕士大纲在2011基础之上做了较大的调整,其中刑法的第一至六章、第八章、第十三至十六、第十八章都有变化。民法第一至七、九章、十四、十七、十九、二十章均有变化。法理学相对变化较小,仅在八、十、十一章有所变化。宪法学由于在2011年大纲中变化较大今年仅在第四章、第五章有所变化。法制史的第五、第六章有少量新增内容。相比2011年,2012年大纲总体变动不是很大,考生大可不必担心大纲变动影响复习。但变动比较集中,重点在刑法和民法,请考生一定要根据上述总结的变化情况,按照新大纲及时调整复习思路。
二、2012年考研法律硕士大纲特点
在理解和掌握方面上,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对象是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综合课部分则是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在运用上,专业课部分第3项要求运用相关原理来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这主要是针对辨析题而言的,要求是通过解释和论证达到明辨法理的目的。综合课部分的运用,是要求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并正确评价,可知只要考生能够准确提炼出材料中的信息,找出其关联的知识点和理论,同时对其进行了正确的定性和评价,就算是达到了要求。
综合运用方面,专业课部分要求是结合生活背景和特定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和事件,并找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综合课则要求综合运用三科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使用上,专业课和综合课的考查目标差别不大,无非是运用专业术语进行一些符合逻辑的论证,要求是四项即使用专业术语(综合课中还要求法律思维)、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