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推免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申请人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者,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二、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确定拟申请的学科、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招生学院通知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1)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③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复印件,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进行政审工作。
4.办理拟录取手续。研究生院汇总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后,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应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